各单位:
现将《湖南女子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
附件:
湖南女子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教发〔20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上级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解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院教育教学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违规收费和违规招生问题。重点整治各种违规办学行为,包括违规收取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费用和以学生对外交流、校企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行为,重点整治侵占学生教材差价款行为。重点整治招生过程中乱收费、收受礼金、接受吃请等行为。
(二)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落实不到位、拨付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问题,严查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挪用、套取奖助学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师德师风和“四风”问题。按照《湖南女子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的要求,重点整治师德师风败坏、涉赌涉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重点整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学术不端、套取、虚报、挪用科研经费等行为。重点整治学院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师生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学生、冷漠拖拉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6月)
1.成立机构。学院成立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罗婷任组长,纪委书记周劲松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校办公室)、纪委办、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保卫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纪委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负责相关专项整治任务。
2.宣传发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学院在校内媒体或公示栏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师生参与专项整治,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3.上报备案。学院于6月10日前将工作部署情况、具体实施方案以及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员名单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12月)
1.全面自查。学院将围绕重点整治的内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各单位全面自查情况于7月6日前报学院专项整治办公室。
2.重点解剖。随机选取一个系部和一个职能部门,进行全面解剖。
3.核查处理。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宣传。
4.重点督查。学院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校纪委委员和领导小组成员成立督查组,于10月至12月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自查自纠、问题线索核查、执纪问责和通报警示情况。
5.问责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严肃问责。
(三)总结规范阶段(2018年1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单位必须进行分析和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整改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成效,于2018年1月12日前上报总结至学院专项整治办公室。学院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是省教育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针对我省教育系统实际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抓出实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系党总支书记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传达学院专题会议精神,亲自谋划、部署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承担起分管范围内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认真谋划、部署和推动分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校纪委委员要切实担负起对联系单位的指导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追责问责。
(二)严格执纪问责。要通过严格执纪问责,坚决刹住教育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违规收取的各种费用要进行彻底清退,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履责不力和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对各类非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查处的案例要及时通报警示、形成震慑。
(三)坚持标本兼治。按照“问题扫描先行、执纪问责开路、惩治教育并行、规范管理跟进”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仅要严肃惩治违纪违规行为,还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更要研究探索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四)加大督导和宣传力度。将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纳入今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督导。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和通报制度。学院专项整治办公室每月上报省专项整治办公室,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的单位要进行现场督促指导。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到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严重滞后的单位,要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的,将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附表:《二级单位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参考格式)》
附表:
二级单位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参考格式)
校纪委办:
根据《湖南女子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单位于2017年*月*日至*月*日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通过****等多种途径展开自查,共发现问题*个,其中:……
二、自查问题情况
……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时效
……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纪委委员(签名):
分管(联系)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上一篇: 湖南女子学院关于开...
- 下一篇: 关于印发《湖南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