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湖南女子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湖南女子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
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湖南女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办公室(代章)
2017年6月28日
附件:
湖南女子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
根据《湖南省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教发〔2017〕6号)的要求,学院制定了《湖南女子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女院党字〔2017〕30号),成立了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纪委办公室,成员单位为党委办公室(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保卫处。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就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责任分工
纪委办公室:统筹推进全校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及时处理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纪问题。
党委办公室(校办公室):牵头负责整治违规公款吃喝、学院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师生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学生、冷漠拖拉等问题。
党委宣传部:充分利用网站、电子橱窗等宣传方式,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
人事处:牵头负责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按照《湖南女子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牵头负责整治师德师风败坏问题。
财务处:牵头负责整治违规收费、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科研处:牵头负责整治学术不端,套取、虚报、挪用科研经费问题。
教务处:牵头负责整治违规转学、转专业、违规征订教材及教辅资料问题。
招生就业处:牵头负责整治违规招生和招生过程中乱收费、收受礼金、接受吃请问题。
学生工作处:牵头负责整治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拨付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问题。
保卫处:牵头负责整治涉赌涉毒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问题要具体、措施要实在、整改要到位、成效要显现”的要求,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确保工作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单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管、亲自抓,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整治整改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三)抓好问题处置。在专项整治期间,要查清问题、分清责任、分类处置。对之前接受过上级各项检查已进行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尽快整改到位;有类似问题反弹的,要尽快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和强化制度执行。属于制度机制不完善、制度笼子未扎牢方面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属于违反纪律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纪委办公室。
(四)按时上报材料。各单位须严格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婵芳,82772216;
电子稿报送邮箱:52007154@qq.com;
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公章后送纪委办公室。报送内容及时间:
1.牵头负责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自查和立行立改情况(2017年9月30日前) 。
2.牵头负责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17年12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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