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湖南女子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3日
附件:
湖南女子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 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思想,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学院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组织领导。
组 长:罗 婷
副组长:杨兰英 吴洛夫 周劲松
成 员:李军波 贺江平 周松涛 陈赤平 蒋璟萍 莫文斌 成荷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刘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学院纪委委员、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校范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经过一到两年的努力,逐步形成多方位、多渠道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实施范围、重点风险
(一)实施范围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范围为全校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招生、组织、人事、财务、基建、后勤、国资、学生、科研等工作领域,和有审批、评审、考核、调配、考试等职权的工作岗位是风险排查防控的重点。
(二)重点风险
见《湖南女子学院廉政风险排查参考点》(附件1),主要有:
1. 思想意识风险。主要是由于个人思想认识、道德修养等方面的偏差,可能造成的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偏离、失控的风险。
2. 职责履行风险。主要是由于职责不明确或管理不到位,可能造成的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风险。
3. 工作流程风险。主要是由于工作标准和程序的不规范、不透明,可能造成的不按程序办事或违反工作规程的风险。
4. 制度机制风险。主要是由于制度不健全或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可能造成的权力失控、行为失范的风险。
5. 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是由于来自社会以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可能造成的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的风险。
三、主要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7年1月——3月15日)
学院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系党总支书记对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要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传达学校专题会议精神,细化本方案要求,逐项落实到人,使每一项工作都有人具体抓、具体管,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二)风险点排查(3月15日至4月15日)
1.梳理、规划职权
根据本单位职责,按照制度定权、权责一致的原则,全面摸清本单位各种职权,包括对单位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职权的清理、认真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等,各单位填写《湖南女子学院二级单位职权目录表》(附件2)。经分管(联系)单位领导、纪委委员签字审核后,于4月15日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2.查找、确定廉政风险点
通过自己查找、群众评议、专家建议、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式,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
召开部门工作人员或领导班子会议,充分讨论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完善修改。
(三)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4月16日至11月15日)
6月15前完成防控措施的制定工作,11月15日前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以落实和修订完善现有制度、规范职权运行、提高制度执行力为基础,制定有针对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针对岗位风险,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规范权力行使;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2. 优化权力结构
探索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重点在招生、考试、组织人事、干部选任、人才选聘、招投标、物资采购、验收、国有资产管理、基建维修、学术规范、科研经费管理、财务管理、评先评优等领域,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3.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途径,依法依规向社会和广大师生公开“职权目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接受社会和师生的监督。
各单位填写《湖南女子学院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览表》(附件3),经分管(联系)领导、纪委委员审核后,于2017年6月15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后,于6月25日前在学院网站完成公示工作,接受公众的评议和监督。
4.坚持动态管理
结合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新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调整、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有关职责权限的变更、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以及反腐倡廉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
(四)监督检查(6月至11月)
为推动工作落实,学院进一步执行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校纪委委员,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防控措施完成时限的要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开展督查,通过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等方法逐项逐条验收,确保廉政防控工作取得实效。编发督查简报,对态度不认真、排查不到位、措施制定不全面、推行防控措施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五)总结规范(11月至12月)
各单位认真总结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验和做法,形成总结报告,经分管(联系)领导、纪委委员审核后,于2017年11月20日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院级领导要做好对分管(联系)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工作,校纪委委员全程参与指导和督查。各单位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突出抓好人、才、物管理和有自由裁量权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防范,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将措施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通过排查风险、解决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学院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和党总支书记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将风险点排查、制定防控措施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段,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项任务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着力抓好影响学院发展和涉及到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重在取得防范风险、规范管理、预防腐败的实效,不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统筹推进。各单位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促进本单位的管理工作、规范权力运行相结合,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深化各项党务和校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相结合,与深化廉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整体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附件: 1.湖南女子学院廉政风险排查参考点
2.湖南女子学院二级单位职权目录一览表
3.湖南女子学院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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