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职责范围
日期:2025-10-23 16:34:11 发布人:admin_jwjcc 浏览量:2101
学校纪委、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学校纪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2.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包括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特邀纪检监察员等)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5.负责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分办工作。
6.负责审查调查违反党纪案件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问责处置意见。
7.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安全办案等职责。
8.承办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9.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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