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女院党字〔2016〕26号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湖南女子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 2016年 5月 5日 主题词:“雁过拔毛”式 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 方案 中共湖南女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印制 (共印55份) 湖南女子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维护师生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教发〔2016〕15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长效机制,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党的十八大以来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纪上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学校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师生群众身边、损害师生群众利益、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整治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国家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2.整治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招生、办学及其乱收费,违规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收费行为。整治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收、高校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班、未经批准异地举办学历教育。集中整治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 3.整治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学校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在办理师生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下旬) 1.成立机构。学校成立湖南女子学院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 2.制定方案。学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湘教发〔2016〕15号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3.上报备案。学校将工作机构成立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6日前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备案。 (二)清理核查(4月下旬-7月) 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学校开展各类惠民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学校各单位按照本工作方案第二点所列的“工作重点”的内容全面开展全面自查。对在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各单位全面自查、问题核查情况总结于7月1日报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设在校纪委)。 2.汇总分析。学校专项整治办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对各单位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按月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问责(7月-10月) 学校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重点部门、单位,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自查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处理。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单位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学校专项整治办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于12月16日前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纪委副书记具体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经费保障,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的关键作用和纪委的监督执纪作用。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监察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的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实行快查快结。学校纪委要创新履职方式,整合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实行省教育厅直接提级督办或实地指导查办。 (四)注重整治实效。学校纪委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核实,发现问题就要查处,通过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只要逾越了纪律红线,就要严肃处理到位,绝不搞法不责众、“纪外容情”。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严肃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按时上报材料。学校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到学校专项整治办公室,7月1日前报送全面自查、问题核查情况总结,11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湖南女子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协调领导小组 附件: 湖南女子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 罗 婷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洛夫党委副书记 周劲松纪委书记 成员: 党委办(院长办)、纪委(监察处)、学生处、教务处、 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处),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后勤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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