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创新教育服务体制,优化教育公共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13]32号)、《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湘教发[2014]11号)和《2014年全省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督查方案》(湘教通[2014]10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建立教育阳光服务平台,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更好地服务师生员工的有力举措;是促进权力公开运行,畅通师生员工诉求渠道,有效化解矛盾,推动学校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学校科学决策的重要载体;是落实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预防腐败,加强源头治理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抓好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 二、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公平、校园和谐,办人民满意高等教育为目标,以缩短办事时限和提高办事效率为根本,按照“公开透明、准确及时、便民利民、因地制宜、廉洁高效”的原则,大力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把公开透明作为教育阳光服务的基础,通过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等,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对学校教育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准确及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布教育信息,杜绝公布虚假和错误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回复师生员工的咨询、投诉等事项。 (三)便民利民。要采取各种手段,使师生员工以最便利的方式获取教育信息,为师生员工解疑释惑,使师生员工诉求及时得到回应,要简化办事程序,减轻师生员工负担,节约时间和成本。 (四)因地制宜。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搞“大而全”,不搞“一刀切”,建立切合自身实际的教育阳光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五)廉洁高效。要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加强阳光服务中心、站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实现阳光运转。 四、建设内容、服务项目及流程 (一)建设内容 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由窗口服务平台和网络服务平台构成,以建设“小中心、大网络”为基础,集办事指南、政策咨询、信息公开、投诉受理、舆情回应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上下联动、横向协调,服务师生、高效优质”的综合型服务载体。 1.建设窗口服务平台。学校正在北院方便师生群众的一楼大厅选址建立教育阳光服务站。 2.建设网络服务平台。按照“统一域名、统一后台管理、统一数据平台、授权信息发布”的原则,以校园网为主站,依托各部门网站,构建学校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统筹好书记院长信箱、信访举报、信息公开等信息资源,努力使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全覆盖。 窗口服务平台是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实体平台,主要功能是现场受理;网络服务平台是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虚拟平台,主要提供远程受理、信息审核发布,二者都是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辅相成、互为补充。要运用微博、短信、微信等便民的方式,推动教育服务从集中办理的有形平台向网络终端便捷服务转变,最大限度地方便师生员工。充分发挥网上服务平台与窗口服务平台的联动作用,实现网上受理与窗口受理有机结合、网上办理与窗口办理合理分工、网上咨询投诉与窗口咨询投诉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 (二)服务项目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所有服务、公开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把政策信息、教育收费、学生资助、投诉受理等师生员工关心关注的服务事项尽可能纳入服务范围。 (三)服务流程 1.受理接待。受理咨询、举报、投诉电话或来信,接待来访师生员工,接收网络举报等,收集上级部门转办信件及各类舆情。 2.登记报批。所有受理内容按照咨询件、投诉件(分为一般件、重点件和重大特急件)、求助件(分为一般件和重点件)和建议件等,分类登记。对登记服务事项按照其性质和涉及的部门分别按规定程序办理;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重大事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报送相关院领导审批。 3.交办处理。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等事项,按照事项隶属关系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答复,并对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督查督办。 4.回访办结。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及时回访,记录回访情况。按时向院领导汇报办结情况,及时公布非保密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5.分析归档。定期收集整理分析所有信息,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专项分析整理,并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专题报告,以供领导决策参考。 五、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育阳光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院级任副组长,学校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专干2名,学校办公室、宣统部、纪委监察处、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后勤处、工会、信息中心的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二级单位、部门设阳光服务站,部门主要负责人负主责,站内设兼职信息员一名。学校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学校定期听取教育服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条件保障 学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由学校提供相应的人、财、物保障,设立专用办公场所和专项工作经费,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和专职人员。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有效整合部门资源,为教育阳光服务站的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1.硬件保障。结合实际情况设立阳光服务中心专用办公场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选址宜在学校方便师生群众的房间,有开放式服务窗口和来访人员休息区,尽量方便群众,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 2.人员保障。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为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调剂配备专(兼)职人员,安排专人负责服务工作中心具体工作。 3.经费保障。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学校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确保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基本建设和日常运行经费。 (三)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确保教育阳光服务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师生员工满意度高的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损害师生员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教育阳光服务工作是全省教育系统一项重大建设工程,全院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教育阳光服务的良好环境。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育阳光服务工作要以服务为本,认真践行“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诉必查,有责必究,限时办结,群众至上”的服务承诺,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制度规定,推出各种便民措施,明确和规范工作人员礼仪标准,为群众办事营造良好环境。 (二)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站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回访工作,真正处理好师生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部门存在的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和事件及时在网络平台进行曝光。 (三)各单位、部门服务站要加强组织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负主责,并设一名兼职阳光服务信息员,梳理与师生群众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定好办事流程,深入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及时接收、处理、回复和核实师生群众的问题和要求,切实抓好教育阳光服务工作。 (四)加强管理和考核,把教育阳光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强化工作责任、执行责任追究。 中共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 湖 南 女 子 学 院 2015年5月15日
- 上一篇: 关于成立湖南女子学...
- 下一篇: 我校严明中秋国庆期...